4月1日,上海世茂[简介最新动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于提请股东大会受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转让上海锦沧文华大酒店名目相干事项的议案》。
4月1日,上海世茂[简介最新动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转让上海锦沧文华大酒店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流露,依据世茂股份与世茂房地产、许荣茂签定的不竞争协定,公司在2009年5月向峰盈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置资产交易实现后,世茂股份将从事中国境内的贸易地产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而世茂房地产在中国境内重要从事住宅和酒店(上海锦沧文华大酒店)的投资、开发跟经营业务。
据此,世茂股份应将现有或将来项目所波及的酒店项目,在到达合乎法律划定的转让条件后向世茂房地产或第三方进行转让。
上述《不竞争协议》还商定,在等同前提下,公司享有间接控股股东世茂房地产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其关系人于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前后所领有的在建、待建或土地贮备的商业地产或物业项目标各项优先权,包含优先受让权、世茂房地产优先委托本公司销售、租赁或其余方法经营权。
会议表现,上述议案将于4月26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